中英人寿附加优选缘福提前给付重疾险是中英人寿优选缘福两全保险的附加险,它属于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
一、什么是提前给付重疾险
所谓的提前给付重疾险,一般都是附加险,其附加在主险终身寿险或定期寿险上。寿险可以单独销售,但此提前给付重疾险只能以附加的形式与寿险捆绑在一起。
通常情况下,这种类型的主险的身故保现金要比附加的重疾险高,如果被保险人先罹患重疾,赔付重疾保险金后,寿险保额会等额减少。
例如,小王为自己购买了一扥终身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险,寿险的保额为30万,重疾保额为28万。2年后,小王不幸被确诊为恶性肿瘤,获得重疾保险金28万,寿险的保额相应减少28万,剩余2万身故保险金。后来小王身故,只能获得2万元身故保险金。
如果主险寿险的保额与附加的重疾险保额相登,那么在赔付完重疾保险金后,主险与附加险合同都终止。
总的来说,提前给付重疾险就是将寿险中本该在身故时才赔付的保险金提前赔付给了重疾。
二、中英人寿附加优选缘福提前给付重疾险责任免除
以下任一情形导致被保人患上合同约定的重疾或轻症,保险公司都不予理赔,且附加合同和主合同保障终止:
1.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 被保险人自伤;
4.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9.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若是第1种情形导致的,且保费已交满2年,退还被保险人此附加险和主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如果被保人身故,此现金价值将最为被保人的遗产进行处理。
若是第2种情形导致的,且保费已交满2年,退还投保人附加险和主险的现金价值。
若是其余情形导致,不需要保费交满2年的前提,直接退还投保人附加险和主险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