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通常情况下,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的主险为终身或定期寿险,在附加上提前给付重疾险后,一旦患上合同约定的重疾,将会把主险保身故的寿险保额提前给付重疾保险金,用于疾病的治疗。然后被保人后面身故的话,由身故受益人领取剩余部分的身故保险金。若被保人从未罹患重疾,则全部保险金作为身故保障。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必须要满足附加险合同中约定的确诊为某种疾病、实施了某种手术、达到了某种疾病状态,方可进行赔付。
如被保人罹患主动脉瘤还没有实施手术,按照合同约定是不可以获得赔付的,因为行业的重疾定义规定了主动脉瘤的赔付标准为确诊且实施了开胸手术。因此,只有实施了开胸手术,主动脉瘤才可以获得相应地赔付。
二、国寿附加福禄尊享提前给付重疾险如何?
它附加于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投保的,承保年龄范围为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其基本保额等于主合同的基本保额,等待期为1年。在附加合同成立后,头奥人可以在解除主合同的同时要求解除附加合同,但投保人不可以单独解除附加合同。
这款附加险作为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保障了12种重大疾病,即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瘫痪、严重帕金森、严重III度烧伤、主动脉手术。
其中的冠状动脉搭桥术作为高发重疾,其赔付方式要注意: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另外,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其保障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