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减轻参保人员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负担,该局已下发《关于完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的通知》,从10月1日起,长沙市职工及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管理适用新规定。
门诊特殊病种补助是医疗保险对少数病情较重、病程较长、门诊治疗费用较大的参保患者实行的门诊医疗费补助。根据新规,精神分裂症、癫痫两个特殊病种门诊的限额标准由每月8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包干使用。年满80岁的老人取消特殊病种待遇资格复审。
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等6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按原规定仍为2年(24个月)。到期如需继续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应按原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门诊待遇资格延长为4年的特殊病种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帕金森氏综合征、精神分裂症、冠心病、高血压III期、糖尿病、中风、肾病综合征、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中枢神经系统性脱髓鞘疾病、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克隆病、垂体瘤、血友病、癫痫、小儿脑性瘫痪(限城乡居民)等23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延长为4年。到期如需继续进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的,应按原规定程序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长沙医疗保险参保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身患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可以申请办理特殊门诊。在长沙办理特殊门诊申请,必须按照规定流程办理,且提供必备资料。那么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必备资料是指哪些呢?
长沙医保特殊门诊申请
【受理机构】: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或乡镇医保办
【办公时间】:每月1至10日
【办结时限】:一个月以内
【咨询电话】:0731-12333
特殊门诊申请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长沙医疗保险;
2、处于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期间;
3、身患特殊病种范围内疾病。
特殊门诊申请资料:
1、医保手册;
2、身份证;
3、一寸近照;
4、《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审批表》;
5、相关病史资料。
【备注】: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疾病诊断证明、住院病历首页及出院记录、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等。但必须由出具病史资料医院的医保科或医务科或病案室盖章确认。
特殊门诊申请流程:申报-鉴定-复审-发放
1、申请人备齐资料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所在乡镇医保办提出申请;
2、初审鉴定医院医保科集中时间组织鉴定医师进行初审鉴定;
3、初审鉴定后,递交资料到长沙社保局医保处;
4、医保处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5、复审合格将《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发放到初审鉴定医院;
6、初审鉴定医院将《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给参保人员。
【补充说明】
1、职工医保患者前往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初审鉴定医院办理特殊门诊申请。
2、城乡居民参保患者前往所在乡镇医保办办理特殊门诊申请。
3、评审通过参保患者,从批准之日的下月起开始享受特殊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4、参保人员持《特殊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到就诊医院门诊治疗或凭医院处方到四家特医门诊定点药店购药。费用在就诊医院或药店即时报销,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