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发生火灾将停在其门口的奔驰车烧毁,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赔偿车主611000元后,将北京巴斯卡特餐饮有限公司和朝阳区左家庄社区经济管理中心诉至朝阳区人民法院,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
太平洋保险公司诉称,太平洋保险公司与奔驰车主刘某于2010年12月4日签订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期限至今年12月3日。2010年12月14日晚,车主刘某将奔驰车停放在巴斯卡特公司门前,当晚23时40分左右,巴斯卡特公司屋顶灯箱发生火灾,将涉案轿车烧毁。后经朝阳区公安消防支队出具的《火灾事故认定书》认定,最初起火部位在巴斯卡特公司屋顶灯箱处,不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车主刘某在事故发生后向太平洋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太平洋保险公司经核查后向其支付保险金额共计611000元。
经太平洋保险公司调查,巴斯卡特公司所使用的经营场所属于左家庄管理中心辖区,其认为北京巴斯卡特餐饮有限公司和朝阳区左家庄社区经济管理中心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