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平人寿福禄双至(分红型)2007怎么样?
太平人寿福禄双至(分红型)2007是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其旗下的一款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它是一款分红型终身寿险附加重疾单次赔付的险种组合,保障30年重疾,赔付1次,不含轻症保障。它的投保年龄的要求是0-65周岁的人群,投保人可以选择的最长的缴费期限是30年,保障被保险人至100岁,具有90天的等待期。
二、太平人寿福禄双至(分红型)2007保什么?
1、身故保险金。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保险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
2、祝寿金。在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00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会按照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祝寿金,同时合同的效力终止。
三、太平人寿福禄双至(分红型)2007有哪些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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