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获悉,就在2011年新春佳节到来前夕,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领导及理赔人员带上慰问礼物匆匆赶至位于成都客户韩某的家中,将2.1万元理赔金及时地交到了客户家属的手中。
据了解,成都客户韩某于2009年10月30日在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购买了银行保险产品《金满仓B》。2010年11月,被保险人韩某不幸因胃癌身故。1月24日,得知其家属不知该如何办理理赔事宜的求助信息后,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领导及理赔人员亲自赶赴客户家中,积极协助客户备齐了所有理赔申请材料,并第一时间上报总公司审核。1月25日,泰康人寿做出了赔付理赔金2.1万元的理赔结论。
考虑到2011年新春佳节即将到来,1月26日,泰康人寿四川分公司领导与理赔中心工作人员再次专程将理赔款送往客户家中。面对泰康人寿快速高效和细致人性化的服务,客户家属满怀感激之情地连声道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