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个税递延养老险有望10月试点”的新闻,再次引起各方对于这一项目的热议。但据本报记者昨日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受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或将调整的影响,目前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出台无明确时间表。
个人税延养老保险是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意见中促进保险业发展的一个重头项目,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对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因而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险的需求,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试点一旦实施并在全国推广,将直接带动保费增长驶入快车道,被投行业视为影响保险股中长期走势的重要催化剂及触发点,资本市场已多次对此做出积极反应。
本报自2009年初开始率先跟踪报道“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的阶段性进展,并独家披露了《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实施细则》。事实上,经过两年多的筹备,多家参与前期讨论的保险公司及养老保险公司目前已经研发了相关的配套产品和系统平台,做好了产品试点的准备工作,只等政策东风吹来。
不过,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说,从目前来看,恐怕只有等到个人所得税或调整这一政策明确之后,个人税延养老险试点才会有实质进展。原因在于:个人税延型养老险试点是建立在个人所得税制度这个基础上展开的研究,一旦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有所调整,那之前研究讨论的个人税延型养老险试点方案及相关产品就可能需要重新测算。
需要重新测算的主要包括试点中涉及的每个投保人的缴费限额等,这也是市场人士最为关心的。因为限额的多少将直接影响投保人感兴趣的程度。另一方面,依此限额的数据,也能大致推算出每年因该试点新增的保费规模水平。
据本报了解,此前多次闭门讨论的消费限额为500元/月。而在去年初保监会闭门会议上也讨论过“将缴费限额提高到1000元/月,此外还有700元/月、400元/月的选项”的方案。“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那原先讨论的方案就要进行修改。”一家养老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分析说。据了解,在确定具体标准前还要听取国税总局、财政部等监管方的意见。
从2011年上海保险业情况通报会上传出的消息称,加快推进个人税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被列入了2011年上海保险业重点工作安排。据了解,试点初期的产品轮廓将首先考虑分红险及万能险这两类产品,此后还会考虑投连险、信托型模式。
各方对这个试点的重视并非无因。“国际上对于个人年金的税收优惠是普遍做法。实施了35年401K计划(雇主和雇员共同供款并享受税收优惠)的美国,目前年金规模已逼近14万亿美元。而我国的个人年金还处在较低的发展水平上,个人年金在所有养老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远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一位寿险业人士期盼,“能否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拉动个人购买年金的需求,这也是拉动内需的一个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