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怎么样?
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的投保年龄为22-50周岁,保障期限为5年/10年,缴费期间分为趸交或分3/5年缴费,可以选择年交或月交,保险等待期为90天。
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的保障内容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全残保险金,非常适合家中担子最重的经济支柱,用来实现风险转嫁。
二、平安护航一号定期寿险如何申请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根据保险合同,领取身故保险金的时候需要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由意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本主险合同附表出具的被保险人全残程度的资料或身体全残程度鉴定书;
(4)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保险公司将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
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若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电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第30日仍未作出核定,除支付保险金外,将从第31日起按超过天数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
利息按照公示的利率按单利计算,目保证该利率不低干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金融机构人民市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若保险公司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30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保险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将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对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