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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规定这4种人不能离婚!离婚时这4种财产将不能分割!

2019-08-200次浏览
小新客服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结婚容易守婚难,相信这两天大家又再一次的感受到了这句话的含义。虽然,小新我不追星,但是时常追热点的我,经常被安宰贤和具惠善的甜蜜,塞了一嘴又一嘴的狗粮,但如今让人唏嘘!

面对离婚,小新不禁想:如果对方提出离婚,另一方就必须离吗?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以下离婚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这4种人即使提了离婚也不能离!

1.如果女方处于孕期、分娩后一年之内或者终止妊娠6个月之内

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受孕之日到分娩之日)、分娩后的1年内(也就是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内),或终止妊娠6个月内(也就是在女方人工流产后的6个月内),在这3个时间段中,男方是不能离婚的,即使去法院起诉离婚,也会被视为无效。

2.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现役军人

夫妻双方中的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的配偶是很难离婚的,除非你有证据证明军人的那一方有重大过错,比如:虐待、家暴、与他人同居等,有这些过错行为的,军人配偶才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如果一方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政局是不可以受理的,因为无法去确定当事人的一方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的离婚决定!

同样,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只能由另一方当事人起诉!

若当事人被医学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包括当事人亲属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代替当事人起诉离婚。如果对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而由对方当事人的法定监护人作为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参加诉讼。

4.第一次向主管部门提出离婚请求遭到拒绝后

如果原告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说调解和好的案件,在6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将禁止原告继续提出离婚诉求,必须要等到6个月之后才可以再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

这4种情况,便是不能直接离婚的,那么哪些情况是可以离婚的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说到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新《婚姻法》下,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具体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从新《婚姻法》下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小新可以得出以下4种财产将不能在离婚时被分割。

1.结婚前夫妻个人所持有的财产:其实说白了就是婚前财产,比如大家最关心的房子问题,房子是婚前男方买的,就是男方的婚前财产,所以对于女方结婚前房子写谁的名字很重要!

2.结婚前夫妻双方为结婚而准备的各类财产:说白了就是婚前彩礼、嫁妆,包括家具、钻石、车等,该是谁的就是谁的,不会因为离婚而平分!

3.婚前或婚后接受的赠与财产,并且赠与人声明此物已赠与对方的相关财产:说白了就是你送给对方了,就是对方的,不能因为离婚再索要!

4.需要归还的彩礼:存在以下情况时,都可要求归还彩礼:男女双方还没办理结婚登记;虽然双方已经结婚但是却没有共同生活;由于给了彩礼造成家庭困难。如果对方不归还,可以告他,一定会胜诉!

所以说,此次婚姻法明确了婚前买房是属于个人财产,只要没做公证,就算有了承诺,也没办法获得对方的房产,只要一离婚,就意味着对方要两手空空。不管是如何,面对如此规定,面对生活工作的压力和风险之外,我们除了要学会自我独立之外,更好学会用保险预防生活中的风险和保障自己以后的稳定生活,同时,小新想说,结婚不易,且行且珍惜!别让一时冲动毁了自己的后半生!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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