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说的是重疾险“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的区别。出现“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这些词的时候,这个重疾险必定和寿险在一起。
例如一个10万元的寿险附加10万“提前给付”的重疾险,2种情况,1先身故,赔10万,合同结束。2先发生重疾,赔10万,合同结束。可以理解为重疾和寿险共用一个额度,哪个先发生,给哪个,2选1,合同结束。
例如一个10万元的寿险附加10万“额外给付”的重疾险,2种情况,1先身故,赔10万,合同结束。2先发生重疾,赔10万,合同期内,啥时候身故,啥时候还给10万,合同再全部结束。
总结:如果先身故,都一样。如果先重疾,再身故“额外给付”还给钱。当然,“提前给付”和“额外给付”这2个也谈不上哪个更好,因为“提前给付”一般要比“额外给付”的便宜点,您等于是多买了一个提前给钱的条款。而“额外给付”是实在的多买了一个重疾险产品。
但需要注意!10万寿险带10万“提前给付”的重疾险,只能当做重疾险用!因为一旦发生重疾了,赔了就啥也没有了。如果这个人先发生的是重疾,万一很遗憾还是走了,就怕再给家里留下一个窟窿。因此购买“提前给付”重疾时,寿险的额度要比重疾的额度高,比如买100万寿险,付50万的“提前给付”重疾,先身故当然就给100万了,合同结束。先重疾,先给你50万治病,万一走了,再给50万寿险堵窟窿。
当然也有些特例产品,比如常见的人保健康的关定,其实本身就是一个寿险,附加提前给付重疾,只是2个责任捆一块了,不能选择比例。因此只能把它看做是重疾险,还应该补充足够的寿险。或者买的时候把寿险的责任也加进去,买足。
因此,做计划的时候三险要考虑周全。如果买的“提前给付”,最好再买些寿险。而“额外给付”就简单些,因为是分开额度,买足够的寿险,再附加足够的重疾,也很好。
再次注意!现在有些产品的广告经常说,保重疾,保寿险,保意外,比如很多返还型产品,看似保障全面,其实很多都是3选1,发生一个,合同就结束了,保障其实是很不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