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病医保保障范围有哪些
目前,我国大病医保保障范围主要有以下疾病: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终末期肺病;
27、严重多发性硬化;
28、严重冠心病;
29、原发性心肌病;
30、系统性红斑狼疮;
31、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2、全身性重症肌无力;
33、严重克隆病;
34、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症);
35、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具体大病医保疾病保障范围还是要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进行确定。
二、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根据参保人不同的就诊情况,大病医保报销比例通常为:
1.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为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为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为50元,处方药费限额为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为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报销范围: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报销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以上报销比例均为参考,考虑到不同省市的报销比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最终还是要通过询问当地相关部门确定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