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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异地遇工伤保险 法援上门答疑解惑

2015-04-08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是否已废止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4]18号),这个没有废止的。<br />问:外地农民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决工伤待遇吗 答:这个当然是可以的。 前提是,你们得先熟悉一下相关的法律法规,防止合法权益受损。 比如《工伤保险条例》,所在省的《**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劳动合同法》第42、47、48、87条。<br />

新一站保险网4月8日讯:近日,岳西法援值班律师和响肠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送法下乡,上门为在外地务工受伤回家休养的农民工答疑解惑。

2015年8月,岳西县响肠镇新浒村村民刘某在合肥一建筑工地上班期间受伤,相关赔偿事宜未落实。刘某对自己因工受伤一事不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而困惑烦恼多时,曾先后向响肠镇政府和响肠法律援助工作站求助。2016年4月1日下午,岳西县法援中心接到刘某电话求助,考虑到刘某受伤行动不便,又因拿不到赔偿款长时间焦虑,不利身心健康,当即指派值班律师和响肠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刘某住所地,提供上门服务。

援助人员和该村村干一起了解刘某受伤的详细情况后,首先就《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给刘某现场做了解答,告知其目前还在治疗期间,根据医生的建议,在十个月之后才能实施二次手术,相关赔偿需待治疗终结后与公司协商,如协商不成可走司法途径解决。其次,因刘某是在外地受伤,根据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告知其可以到事发地申请法律援助及申请的程序和需提供的材料。再次,对于刘某认为外地律师责任心不强,担心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要求岳西指派律师外出维权,法援律师一一耐心解释,告知岳西指派律师到合肥办案,可能要往返合肥多趟产生一系列费用,势必会增加其经济负担,况且律师到外地办案,人生地不熟,会增加办案难度。今年,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列入我省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必要时岳西法援中心可为其联系事发地法援中心,请求异地协作,合肥律师接受指派、委托后会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让其不必担心。最后,法援律师还就刘某关心的赔偿款执行问题现场作了解答,虽然对方单位没有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但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所以刘某不用担心拿不到赔偿款。

通过法援律师的现场解答,刘某心中的困惑消除,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谈话结束时,法援律师还一再叮嘱刘某,注意保重身体,注意保管好前期治疗等相关证据材料,有问题拨打12348求助,中心一定会极力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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