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员工在入职第一天起,公司就有为其缴交各项社保的义务,不管是不是在试用期。并且,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现如今,很多公司为了自身的利益,未给试用期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广大劳动群众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反映,依靠国家法律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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