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月20日讯,山西失业保险费率降至1%。对符合条件企业给予50%稳岗补贴,保险待遇标准绝不降。
山西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全省失业保险总费率由1.5%降至1%,执行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这是山西省自2015年3月以来第三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失业保险费率由3%下调至1%,据测算降费率每年可为企业减轻负担约13亿元。
山西省人社厅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山西省失业保险调整:对符合企业给予50%稳岗补贴,虽然征缴收入大幅下降,但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绝不会降低,也绝不会影响失业保险待遇的按时足额发放。
失业保险小知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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