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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哪些手续?

2014-09-123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手续和程序? 答:凭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照片等到当地社保中心办理。<br />问:怎么样办理失业保险,需要那些手续? 答:由原单位社保专管员到失业保险中心申领《失业保险登记表》,提交劳动合同及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单位加盖公章,即可领取失业保险,但前提是离职原因非个人原因离职。<br />
《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需办理求职登记、失业保险登记、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求职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凡符合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先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填写“求职登记表”和“失业保险登记表”。

  登记手续须由失业人员本人履行。如失业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他人代办,在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凭失业人员的委托书、身份证、退工材料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办理。

  办完登记手续后,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会告诉失业人员(或其他代理人),携带《劳动手册》,在指定日期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失业保险部门。失业保险部门会根据失业人员的年龄和缴费年限,核定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并在失业人员的《劳动手册》上作记录。?

  (2)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核定期限和标准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到区县就业服务机构的职业介绍部门办理申领手续。职业介绍部门会指定职业指导员对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指导和帮助。失业人员在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签署“申领失业保险金承诺书”后,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每三个月办理一次。

  (3)领取失业保险金。办好申领手续后,失业人员持《劳动手册》和本人印章,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街道、乡镇就业服务机构签收失业保险金。

  除失业保险部门认可的特殊情况外,失业保险金不得由他人代为签收。

  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3次拒绝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介绍(包括推荐到社区从事公益性劳动)、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机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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