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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上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多交54元

2013-07-18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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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行业的有效扩大,保险市场越来越成规模产业。居民的物质生活水平已大大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也越来越强。社会保险作为人们最基本的保障计划。保证人们最低的生活标准。据有效消息传出,自7月1日起,合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纳461元,医疗保险基数为3841元。

据合肥市人社局就业服务中心获悉,自7月1日起,合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进行调整,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其中养老保险每月最低缴纳461元,医疗保险基数为3841元。

养老保险最低每月多交54元

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可在安徽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841元)的60%-100%范围内自选,缴费比例为20%,其中按照最低线2305元计算,个人每月要缴纳461元,比上年度2033元的标准要多交54元。

跟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同,个人的月缴费基数仅有3841元一档,其中,失业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10%或6.5%,月缴费金额384.1元或249.7元;自由职业者缴费费率10%,月缴费金额384.1元。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必须缴纳医疗救助金每人每月15元。

失业人员去世抚恤金提高3632元

合肥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省统计局近期发布的2012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841元,市人社局依据此标准,对合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作相应调整,由27096元调整为30728元(8个月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凭失业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死亡证明或公安部门注销户口证明;直系亲属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办理申领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直系亲属凭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存折,于审核通过后的次月25日后到银行领取。

政策解答

合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明起参保

合肥市人社局解答参保政策

据江淮晨报报道,合肥城区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月1日就要开始了,昨日合肥市人社局详解居民医保参保政策,以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未成年人和无工作的居民(特别是老年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市民有疑问可拨打全市统一咨询电话12333,也可以直接咨询市医保中心居民医保办公室63536318、63536208。

问: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普通居民参保为7月1日至9月20日,在户籍所在地的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在校学生参保为8月25日至9月20日,在所就读的学校办理。逾期不予登记。

问:新参保居民如何办理登记?

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户籍所在的社居委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时缴纳2013年医疗保险费。

问: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在校学生、少年儿童、18周岁以下居民、A类低保人员、重症残疾人员、五保户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其他普通居民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20元。

问:新参保学生如何办理登记?

答:携带户口簿或身份证,到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同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问:在本市就读的在校生参保是否受户籍限制?

答:在校学生参保不受户籍限制。

问:本市户口的学生现在外地上学可否参保?

答:可到户口所在的社居会或村委会办理。

社会保险能够有效地规避外来风险给人们身心带来的伤害,对因意外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以及因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和误工损失进行保障,是现代人生活、工作的基本保障。有利于居民的生活保证,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标准。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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