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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进程迅速 事业单位保险制度即将改革

2012-06-066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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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现在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不管是年轻人关注其父母的养老问题还是老年人关心其自身的养老问题,因此,国家正在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制度,现在养老保险制度也在逐步的社会化。

最新了解到的权威信息,高层已就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作了全国性的整体改革部署,改革时间表也已确定。这项涉及包括离退休人员在内的4000万“事业人”的改革,终于正式开闸。改革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确、运行高效、治理完善、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公益服务新格局,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

有统计称,我国有126万个事业单位,共计3000多万正式职工,另有900万离退休人员,总数超过4000万人。

最终只有公益单位才能留在事业序列

在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看来,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可谓“甩掉两头、留下中间(中坚)”。所谓分类改革,即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

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为行政机构或转为行政机构;

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

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等为“不准盈利”单位

被留下的“中坚”,也进行了细分。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性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秘书长、国家行政学院汪玉凯教授说,纯公益类的事业单位,是由政府出资保障的,不再允许其存在经营性活动。“现在可以肯定地说义务教育是不可以产业化的,长期难以解决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应被叫停”。

汪玉凯指出,高校、职业教育、综合医院等,应该属于准公益类的事业单位,允许其部分市场配置资源,但不允许进行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活动。

事业单位社保逐步独立,基本养老金社会化

“重塑”项目中最引人注目的,是社保制度的改革。据悉,高层要求是完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

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此外,还将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事业单位改革并非单纯“裁单位裁人”

汪玉凯说,事业单位改革并不是单纯地减少数量和人员,经过剥离、重塑后的事业单位,在未来发展中质量将提升,数量也会调整和增加,“一切服从于人民群众对于公益服务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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