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讯:近日,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工资制度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决定启动我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5月25日前完成首批参保登记工作。
首批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一是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二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三是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2〕3号)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划分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四是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办〔2013〕13号)划分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
参保的人员范围一是符合单位参保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经机构编制部门同意,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了相关正式手续的在职人员,二是符合单位参保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中,改革前已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政策办理了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参保程序分三步进行,首先是单位参保登记,即机关事业单位提供有效文件证书,到本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参保登记名单,录入单位基本信息,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15日内为申请单位办理参保手续,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其次是在职人员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及时通过数据软件录入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在职人员基本信息,打印成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再报送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组织部门和人社部门复核确认,最后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第三是退休(职)人员参保登记,参保单位及时通过数据软件录入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退休(职)人员基本信息,打印成表,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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