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统一”,即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改革退休费计发办法,从制度和机制上化解“双轨制”矛盾;“五个同步”,即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这几点刀刀命中“双轨制”的要害,足以看出这次政府推进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心和信心,也体现了此次养老金改革将着重关注改革中的平等与公平。
首先,“一个统一”中提到对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与企业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极大程度上保证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双轨制”,甚至是“多轨制”,自诞生之日起其公平性就一直反复被诟病。由于制度和机制的不平等,不仅造成了不同人群退休收入的不公平,而且使得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处于十分混乱的境地,对我国社保体系造成十分严重的危害。
其次,这次提出的“五个同步”尤其关键,处处体现了平等公平的改革方针。
第一,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2008年,我国曾经对5省市的事业单位实施了改革试点。这并不是一次成功的改革,很多地方的试点陷入了停滞。造成此次改革未遂未果的主要问题就是公平问题。显然,并2008年不成功的试点经验对此次改革方案设计起到了重要作用。为了体现改革的平等和公平,改革方案首先便提出了要将机关和事业单位同步进行,作为改革之根本,一步到位,避免了二次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第二,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目前,退休的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大约是在职工资的80%-90%。而企业职工目前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大约在45%左右。因此,直接通过降低养老金来实现“并轨”对于现在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是不公平的。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参照国外的成熟经验。许多国家为政府和一些非盈利性机构的职工提供类似于企业年金的职业年金来补足两者的差距。笔者也曾在一些文章中大力支持我国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的发展,发展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才是相对现实的解决办法。
第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曾经“双轨制”的拥趸者们的一个观点是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较低,因此需要通过更好的退休福利来吸引人才,从而实现总收入的平等。这虽然是一个伪命题。但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的确与企业职工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也造成了社会上“公务员虽然现在拿得少但退休后福利好”的偏颇观点。因此,两者改革必须同步进行,才能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在职与退休工资的比例保持一致。
第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相比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的待遇给付机制和计发办法比较复杂,而且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已经很多年没有调整。因此,机关事业单位需要一个合理平等的待遇调整机制来与企业相匹配。只有待遇计发办法先“并轨”,养老保险制度才能顺利“并轨”。
第五,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我国的许多改革措施都曾经采取地方试点后再普及全国的方法。养老金“并轨”也曾经在2008年进行过试点。的确,通过试点可以看出一些政策的优势和劣势,从而进行修改和调整。但其缺点在于花费时间过长,造成许多试点未遂未果或是很难普及。我国目前的老龄化形势严峻,社会养老制度的不平等性亟待解决,加上分省市试点会造成不同省市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收入的不平等。全国步调保持一致是此次改革的重中之重。
当然,具体的改革方案还没有公开,改革中还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例如,最重要的“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还没有给出答案。但从以上“一个统一、五个同步”中,我们可以看出本次社会养老保险改革着重强调了平等和公平,这是针对现有“双轨制”的不公平量身订做的改革方案。因此,此次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效果还是值得期待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这种关系会变得更加明显。因此,如何让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变化,从而使全体老百姓,无论是企业职工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能享有一个平等公平的社会保障,必将成为未来的重要话题。希望这次养老金“并轨”的改革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之后公布的具体改革方案能够充分体现平等和公平,令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让老百姓们“老有所依”。
养老金“并轨”,需要维护社会的平等和公平,合理有效地发挥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从而实现真正的财富再分配。俗话说“不患寡而换不均”,只有平等公平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才是可持续的,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