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了39项年度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其中明确提出了“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等内容;同时,国务院对此改革给出了时间表:今年6月底前,各地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需要注意的是,6月底不是机关事业单位调薪的启动时间,而是全面落实到位的时间,部分地区已经先行。”5月21日,一接近人社部的业内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并非是孤立进行,而是为了配合已落地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据人社部称,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引人注意的是,下一步要建立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原则上,今后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将每年或每两年调整一次。
公务员其实也需要商业保险
公务员给人的印象通常就是,不愁吃不愁穿,国家给养老,看病有医保,各种福利待遇更是没得说,但实际情况果真如此吗?我们先看看几个真实案例。
一,家住成都的黄某是一个公务员,刚作完胆囊息肉手术。出院结帐花了二万四千多,自费八千二,自付比例百分之三十三点一九。自称这么个小手术花了一万多,真是得不起病了。我真是不理解,手术中必用的药。怎么这么多自费的?
二,北京的周某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47岁,做了一个心脏的射频消融手术共花费手术费医疗费共计11.8万元,其中医保只能报销七万多,其余的四万多需要自己掏腰包,结账时指着那些账单说,连我们公务员都快看不起病了,就别说普通老百姓了。
三,广州的李某是区政府的统计员,2013年因车祸股骨头出现骨折,需要置换,但置换的股骨头材质因为选用了比较好的,需要自费共计3.5万元,再加上止痛药也是需要自费的,总计自费项目花费了4.2万元。
看完这三个案例有什么想法吗?连公务员都看不起病了,就更别提我们普通老百姓了。“脱贫三五年,一病回从前”;“做个阑尾炎,白耕一年田”;“小病拖,大病挨,重病才往医院抬”……这样的顺口溜,都是老百姓遭遇疾病带来的经济风险时的真实写照。
商业保险补充医保必不可少
事实上,社会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对参保人员的保障是“保而不包”的,住院费用和大病医疗的自付比例和金额相对比较高。关键是罹患重大疾病后,很多特效药和手术器材需要进口,基本无法通过医保目录报销。而特需病房等住院费用也不在社保报销范围内。
如果因为没有购买过重大疾病险等原因,家庭实在无力支付重疾治疗费用,那么就只能求助于社会公益组织了。但这种事,最好不要发生在自己和家人身上,此实乃下下策,属于没有办法的办法!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