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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清镇市将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进行调整

2015-07-27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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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贵阳市召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形成了《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3年第1次)》,该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从2014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在原省岗平工资保底缴费基数的基础上月人均增加850元,调整后缴费基数不低于2769.8元。

据了解,清镇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自2006年纳入贵阳市级统筹后,基金统筹层次逐步提高,抗风险能力也显著增强,参保人数从2006年的1.7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5.06万人,年基金征收规模也从2006年的0.21亿元增加到现在的1.2亿元,医疗保险待遇逐年提高,有效解决了清镇市干部职工的“病有所医”问题。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医疗水平的高速发展,人均医疗费用不断提高,使医疗保险基金压力越来越大,收不抵支的问题也日趋突显,仅2012年清镇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缺口就达544万元。从2014年1月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预计清镇市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基金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年增收1600万元,将有效缓解该市医疗保险基金缺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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