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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缴费困局呼吁配套改革法规出台

2015-08-072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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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养老金并轨政策迈出了关键第一步。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但如何缴费,是一个大难题,呼吁配套改革法规出台。

7月1日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实施,其中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被视为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破冰之举。

目前,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5万人,随着新规实施,逾三千万的事业编制人员将开始参加社会保险。

在专家看来,牵涉全国三千多万“事业人”切身利益的社保改革已成定局。然而,他们将以何种方式切换到“社保模式”?养老金并轨的转型成本如何支付?《条例》并没有给出具备可操作性的规定。改革细节究竟如何,还需等待配套法规的出台。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河北、陕西等地社保局经经办部门,得到的消息是,关于事业单位员工如何缴纳社保等具体细则还未下来。

事业单位缴费困局

“钱谁出,工资水平会降低吗?”一位从业22年的教师,心中也满是迷茫和不解。她的一番话也说出了大部分事业单位员工的心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聂日明认为,医生和教师是事业单位体制内占比最多的人群,养老金并轨关键是要抓住这两个大头。

“事业单位大概17类人,其中,教师1400万,医护人员900万,加起来是2300万,占比达三分之二。”聂日明对21世纪经济报道

除了抓住主要事业单位的核心问题,业内专家认为,事业单位养老金并轨前提在于,首先要厘清不同事业单位的性质和收入情况。

目前,事业单位分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等三种类型,不同事业单位收支情况不同。此外,事业单位的收入方面比较混乱,补贴多比工资高。

事业单位员工缴纳社保费,如何缴费,是一个大难题。

“现在事业单位100多万家,但是内部分层差距很大,有些事业单位可能福利比较高,改制之后会担心待遇下降;对于市场化的事业单位、摊派的,可能要国家政府来缴费。”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程杰说。他建议:“缴费应该是按照城镇职工的基本制度来确定,按照‘8+20’的模式,个人缴费8%,单位出20%。”

如何缴费,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也给出了一条“增一减一”的思路,机关事业单位员工需要自己缴费,单位交一部分,投资去运营。

“退休金每年降一个百分点,自己储蓄的部分每年增一个百分点,但财政缓冲至少得需要20年时间。”杨燕绥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按此,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就和国民基础养老金差不多了,个人账户就会发达起来。

也有专家认为,事业单位缴纳社保费看,应该会和上世纪企业员工参缴一样,采用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

不过,目前如何缴费,事业单位员工个人自己承担?单位承担?财政补贴?尚未有定论。

呼吁配套改革法规出台

不同于此前的试点改革思路,即将开展的事业单位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中央财政、全国各个省市一盘棋推进,是一个大的趋势。”程杰告诉

然而,事业单位改革转型成本,却是梗在养老金并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

事业单位改革后,养老金会被纳入社会保险,但之前没有缴费的个人账户里面就没有积累,一旦此类事业单位人员都并入社保体系,会为社保基金带来了一块“隐性债务”。

聂日明推测,这部分钱缺口大概有上万亿。

目前我国将事业单位分成三类,第一类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第二类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第三类主要从事公益服务。

转型成本如何覆盖?聂日明认为,人事改革是机构改革的结果,最终会是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统筹,全部纳入职工养老保险中。

“第一类类似银监会等机构,转为政府机构;第二类像电视台这种半企业性质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第三类公益服务机构可以细分,能市场化的就市场化变成企业,不能市场化的就推给政府。”聂日明说,按照现在事业单位像企业员工一样参缴社会保险,推向市场就按照企业来管理。

此外,有舆论认为,由于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社保改革没有同步推进,事业单位社保改革恐会遭遇强大阻力,存在“观望态度”。

“机关与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现在看来已经不同步了,现在是事业单位改革,没说机关。”杨燕绥说。在她看来,并轨是必须的,机关和事业单位都要进行配套改革。

那么,养老金并轨后如何计发、支取、转移?从已公布的地方养老金并轨的具体意见和办法来看,“地方版”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与“国家版”的规定基本上一致,但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作了相应调整和规定。比如上海规定个人缴费基数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确定。山东机关工作人员的缴费工资基数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地区附加津贴)以及年终一次性奖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则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资收入中的基本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得提前支取;可免征利息税;参保人员死亡的,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参保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同一统筹范围转移,只转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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