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该局在今年3月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如今,3个月过去了,我市目前的参保情况如何?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为何被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工伤保险费如何缴纳?工伤职工可获得怎样的赔偿待遇?昨日,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
我市已有1.5万余名
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有关规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除外)、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简称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依照新《工伤保险条例》(简称《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职工或雇工(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无需缴费。
新《条例》为何将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纳入参保范围?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现在人们工作节奏加快、交通日益发达,人们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的情况时有发生。但是,在新《条例》发布前,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后,获得赔偿的难度较大。事实上,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虽然在低危行业的岗位上工作,但在上下班途中遭遇意外事故的几率与其他行业是相同的。因此,新《条例》将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纳入到参保范围,我市在今年全面开展了此项工作。此外,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可以依法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全面启动了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多次召开由我市各事业单位等组织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工伤保险推进会议,宣传政策,推进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目前,我市已有160家事业单位等组织的1.5万余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占全部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参保职工的一半以上。该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最终将有近3万人被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
因公致残按伤残级别发放补贴
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标准等统一按《条例》规定执行。参加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等组织,参保之前发生的工伤,自参保之日统一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管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待遇;参保前发生的待遇,按原渠道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因工而引起伤残的职工,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按伤残级别发放补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可退出劳动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并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保险医疗补助金,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事业单位等组织
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5%
由于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因此,很多用人单位最关心的问题便是“需要缴纳多少费用”。
事业单位等组织参加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为0.5%。如果一家事业单位等组织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2000元,每人每月缴纳的费用为10元。也就是说,该单位每年为每名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用为120元。
根据《条例》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必将承担一笔巨额的费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1月,我市一家事业单位发生一起工亡事故,由于该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只能由该单位承担了40多万元工亡补助金。该单位领导从中吸取教训,近期为1000多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据介绍,如果事业单位等组织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连日来,河南大学等一些单位的职工给记者打电话咨询,他们非常想参加工伤保险,但不知道是应该在省里参加,还是应该在市里参加?
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解释说,根据《条例》规定,中央驻豫、省直驻郑单位参加省直统筹,其他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像河南大学这种情况,应该在开封市参加工伤保险。目前,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正在与河南大学等我市一些高校接洽,推进工伤保险参保事宜,维护职工权益。
险就是人们不可或缺的部分,保险的强大保障作用,之于人们,不仅仅可以当人们受到损失时,偿还人们的经济,还可以对人们的生命财产起到强大的补偿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