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面提高失业保险金

2012-02-23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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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物价上涨因素,山东省全面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减轻失业人员的生活负担。

考虑到2007年以来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近日,山东省全面大幅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上调幅度为10%。其中,东营市所辖区域失业人员每人每月最高可领取390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济南市5城区、青岛市7城区、威海市等地每人每月380元;潍坊市5区县、淄博市每人每月365元;枣庄市、泰安市部分区县、莱芜市每人每月320元;德州市、聊城市等部分区县每人每月285元等。山东同时规定,对单亲有未成年子女等特殊困难的失业人员,在统一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基础上再增加40%。

据悉,这是自去年5月份山东11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上调20%后,山东省再次大规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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