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传来最新消息,失业保险金标准从7月1日开始再次上调。
文件规定,从2008年7月1日开始,苏州市失业保险金上调标准为:最低标准40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最高标准从620元月提高到850元/月,最高上涨幅度达到了37%;同时发放的门诊医疗补助同步进行调整。延长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人员按调整后的最低标准即450元/月执行。据统计,调整后,沧浪、平江、金阊、高新四个区将2500多人的失业金享受额从40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截至到今年5月,苏州市失业保险单位参保户数为74163户,参保人数达225.57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