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7月起,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厦门市的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也分别从1122元、1188元、1254元提高到1275元、1350元、1425元,分别提高153元、162元、171元。
7月,全市共有17075名失业人员按新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共发放失业保险金2292万元,当月共增发失业保险金277万元。
【失业保险知识】
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
办理条件
1.本市户口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1.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原件(有办过的需提供);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2003年以前就业,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本人档案(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市人才中心开具的人才介绍信);
5.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以上为失业保险金的领取的具体流程,相关人士可以做个参考。如果大家有商业保险需求可以上保险超市新一站保险网投保,7*24小时的服务让您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