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根据规定,我们20多名职工与企业签订了申请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当时,企业负责办理自谋职业关系的领导对我们说,办理了申请自谋职业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如果缴了失业保险金,公司就会把你们的档案手续转到市社会保险机构的失业保险所,你们就能按照缴费年限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然而时至今日,100多天过去了,我们的失业保险手续还没有办理好。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与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半个月后,必须给职工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我是1982年参加工作的,从1993年5月份开始至2011年底,单位就一直代扣我的失业保险金,到现在已缴了18年。最近公司分管劳资的领导却说,我属全民制安置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我向原平市失业保险所询问时,对方解释失业保险金不存在全民制安置种类,还说我们单位职工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原因是单位3000多名职工中大部分人没有缴失业保险金,所以按企业统筹原则我也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恳请有关领导解决我的失业保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