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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失业保险支持稳岗新政策

2015-10-27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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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社局日前与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生态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只要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就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此次通知的发布能够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失业风险。
昨日,贵阳市人社局发布,为了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有效防范失业风险,该局日前与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委、生态委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通知》,对扩大失业保险支持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实施条件、补贴标准、办理程序等事项进行明确。
通知规定,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规定为四类企业:实施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经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企业在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末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贵阳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通知明确,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一年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此政策将执行至2020年年底。
目前,贵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持续接待相关企业咨询和申请,申请补贴的企业也在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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