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 失业保险是联邦政府与州政府联合实施的计划。如果一个雇主必须缴付州失业税, 可以抵消 90%对工资征收的联邦税。联邦税为年薪税基的 6 .2% ,联邦政府为失业保险所征税最大为 7000 美元,这远比社会保障的最大年薪税基少。
州失业税的收取使州政府能建立自己的失业保险基金。如果州政府的失业保险基金不足而不能继续给付,则州政府可从联邦政府获得无息贷款。然而, 如果不能到期还款,将受到惩罚。
有趣的问题是究竟谁最终缴纳了失业保险税, 存在三种可能: (1) 雇主, 通过较低的利润; (2) 雇员, 通过获得较低的工资;(3) 消费者,通过高价购买商品。其答案很可能是三方都纳了税。然而, 这个答案提高了分析保险机制转移风险的难度。在保险体系运作中, 所有面临风险损失的人(全部劳动者)都应分摊那些不幸遭受损失(失业)者的成本。
而失业保险却不是这种结果, 由此引出了以下问题。
失业保险真的是保险吗
这个问题的两方面都很重要。在本书的第一章中, 我们已阐明保险机制是一种通过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合同, 使少数不幸成员的损失分摊给所有可能遭受损失成员的保障制度和手段。失业保险不符合这种标准, 它是由法律而不是合同规定的权益。正像我们解释过的, 这种转移的效果并不清楚。失业保险的经营缺乏可预测的精确性,而且面临巨灾损失的可能性。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障机制有精确的可测性, 不会面临潜在的巨灾损失。因此, 一些评论家认为用 “失业补偿” 比 “失业保险” 更为贴切。
然而, 失业保险计划仍包含一些保险因素,如事先积累给付损失的基金。尽管因为不能准确预计损失, 基金积累不是建立在精算基础之上。通常,赔付是不会等同于工资损失总额的。像其他的保险转移一样, 只赔偿给那些遭受特定风险损失的工人,即由于不可控原因而短期失业的工人。这种支付是一个权利问题而不是基于需要。在本章的下一部分描述参加这种保险的要求资格及失去资格条款, 以防止逆选择。要求资格和失去资格条款都与商业私营团体保险计划类似。
也许同商业保险操作最有意思的相似之处在于采用经验费率的定价方法。几乎所有州的计划均如此。经验费率的意思是保险人根据以往的记录来决定被保险人是否缴费太多。例如, 如果被保险人的损失纪录良好,将退还部分保费。经验费率在商业团体人寿和健康险中非常普遍。
仔细分析经验费率能够发现, 它产生和保险转嫁风险不同的效应。保险转嫁把损失成本从不幸运的一部分人转嫁给幸运的许多人。经验费率把保费退给那些幸运的、 有良好纪录的雇主, 而不是纪录平平或不良的雇主。
采用经验费率的理由是鼓励或促进稳定的劳动力水平。这样雇主就得在短期解雇雇员的获益和增加的失业当代风险管理与保险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