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称,午餐都是由公司统一预定,5号中午就餐当天晚上就有员工身体不适,当时订了51份餐,目前公司已有超20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已有6人住院治疗。
多位员工诊断证明书显示,诊断结果为“食物中毒”。
订了51份餐,20人“食物中毒”,算意外吗?
如果保险公司没有除责,只要符合非本意、外来、突发、非疾病的条件,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
如果是个人出现食物中毒,很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问题,属于疾病范围,有意外险也会拒赔,因为意外险保的是意外,而非疾病。
如果是出现3人及以上的集体食物中毒,一般定性为意外事件,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付。
除此之外,如果有医疗险、重疾险、寿险符合理赔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