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开始,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可实时刷卡结算。市第四人民医院已率先试行,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陆续开通上线。两个月来,已有近百名参保女职工享受刷卡实时结算服务带来的快捷便利,结算费用共达6万余元。
本次实时结算于8月1日正式启动,市第四人民医院率先试行,其他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陆续开通上线。截至目前,近百名参保女职工通过这种快捷的方式享受实时结算服务便利,结算费用超过6万元。
未实行实时结算前,参保女职工产前需至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女职工住院生育介绍信》,产后生育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再凭相关医疗费用单据到社保经办机构现金结算。办理实时结算后,参保女职工只需生产前携带医疗保险卡、《育龄妇女健康服务证》或《二胎准生证》、结婚证、身份证,至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生育手续,出院时直接刷卡结算即可,产假后由单位至社保经办机构代为领取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用并办理生育津贴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