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区域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日前落地宁波市鄞州区,这也是我国首次通过“政府指导、财政出资”的方式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落地实施。“宁波模式”是否具有可复制性?又能否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呢?
“政府财政+保险赔付”双轮驱动
记者在宁波采访时了解到,有别于以往保险公司针对食品经营者推出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此次鄞州区政府财政全额出资300万元,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重点保障农村集体聚餐、中小学校(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等高危领域。
此外,对于发生在辖区内,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或定性为输入性、区域性的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在责任主体不能确定或责任主体经济赔偿能力不足的情况下,也被纳入保障范围。
有了这些领域的保障覆盖,鄞州全区80余万城乡居民、近10万中小学校、幼儿园师生以及数万建筑工地务工者获得了食品安全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每次事故责任限额为400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为15万元。这意味着如果因为上述领域的食品安全事故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受害人最高将可获得15万元赔偿。
宁波保监局财险处处长耿岳表示,“宁波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构建以“政府财政+保险赔付”双轮驱动的全新保障模式,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共同应对和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提升了社会管理效率。
“共保体”带来共赢
据了解,在实施方案执行上,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市分公司牵头连同人保财险[微博]、太保财险、平安财险、长安责任等四家保险机构的宁波分公司共同组建成立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共保体,负责开展大额费用审批管理以及特殊、疑难、通融案件和重大案件的理赔审批工作。
“共保体下设运营服务中心,作为提供保险服务的第三方载体独立办公、封闭运营。”中国人寿财险宁波分公司总经理费剑峰介绍,运营服务中心提供食品安全风险评级、监管协助、危机预警等一揽子增值服务,并将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情报中心,加快构建风险数据库,实现行业数据共享,助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的风险甄别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
他认为,共保体具备充足的赔付能力,可以避免风险来临时政府因大额救助支出造成财政压力瞬间陡增,在保证政府财政稳定性的同时,又确保能够进行及时有效救助赔偿。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项目坚持‘保本微利、以丰补歉’的经营原则。”宁波市金融办副主任王勉说,通过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的方式,将结余部分全额提取,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基金,用于大灾赔款准备、安全生产预防、食品安全宣传培训等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相关的工作。
仍需破解诸多难题
宁波保监局财险处处长耿岳介绍,鄞州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先从食品安全保障需求较为突出的公共餐饮服务重点区域和群体性食品安全入手,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至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企业。
保监会财险部主任刘峰表示,鄞州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对全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具有很好的示范作用,其经验和做法值得推广。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刘峰说,很多食品企业对风险认识不足,加之食品安全违法成本低,企业抱有侥幸心理,缺乏投保动力。而由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业务比较分散、保费测算复杂、理赔责任认定困难,加之投保率低,不利于风险分散,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的意愿有限。
他同时表示,保险公司还没有充分细分市场、开发设计满足需求的保险条款,相关产品仍比较单一,并且由于相关数据积累有限,保险公司难以合理厘定费率、确定责任范围,服务个性化需求的能力亟待提高。据介绍,下一步保监会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研究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强制立法工作,推广试点成功经验,推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制度,争取财税等政策支持,实行差别化保险费率,鼓励企业主动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为广大市民提供一个安全的食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