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签约仪式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签署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合作意向书。山东凤翔股份有限公司、济南达利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天地健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等4家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与泰山财产保险公司分别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合作书。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建政表示,此次签约旨在推动建立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机制。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出现特定食品安全出险事由,需向消费者等第三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特殊产品质量责任险种。作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重要措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有助于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受害方得到及时赔偿;有助于发挥保险费率经济杠杆作用和第三方安全监督作用,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有助于提高食品企业信誉,促进食品产业发展;有助于减轻政府财政压力,打破“企业违法,政府埋单”的困局。
近期,国务院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规定,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形成社会共治格局。这次签约仪式的举行,是山东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破冰之举”,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的一项重要举措。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现状和问题,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是否应强制推行也备受关注。
“随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以及相关政策制度的出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作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制度,在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广泛推行是大势所趋。”王建政说。食品安全首先是生产出来的,企业作为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投保责任保险不是企业逃避主体责任的借口,更不是食品安全的‘免罪金牌’。”他同时表示,食品安全也是管出来的,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食品监管职能,不能以保险代替监管,要防止企业在投保后降低质量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