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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下发薪通知 强制给奶粉上保险

2013-07-041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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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有消息传出,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这项新规定强制给婴幼儿奶粉买保险,出现问题方便索赔。

6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这项新规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广大婴幼儿的主要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规定还指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既是重大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社会问题。

近年来消费者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状况的质疑一直没有完全消除,那么,这个奶粉新规中有哪些新的监管措施,对于奶粉产销行业来说又会带来哪些新的变化呢?上周四,参与制定这一文件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委在北京举办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不同职责对这一新规作出了详细说明。

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并且采取了相应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公众对于奶粉的信任危机依然没有完全得到缓解。那么,本周刚刚出台的新规定中会有哪些新的举措,能带来哪些新变化,是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

严格生产企业许可条件

在新规中,最引人关注的一项措施是,明确规定: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许可条件,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

据了解,今年是我国奶粉企业生产许可证期满换证的年份,按照新规的要求,今年的换证审核工作将参照药品企业的GMP认证模式,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奶粉生产企业将被淘汰。

经调查后发现,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国产婴幼儿奶粉品牌众多,但是在这其中缺乏有影响力、信任度高的奶粉品牌。而在2011年,国家质检总局曾经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对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审核,淘汰了475家生产条件差、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低的乳制品生产企业。然而经过了这样的审核之后,目前我国依然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27家。

虽然我国奶粉企业数量众多,但是生产能力和生产水平却参差不齐,专家认为这一问题对于婴幼儿奶粉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非常不利。中国工程院院士、食品安全专家陈君实告诉记者:“我们要看到这127家中的规模和水平是参差不齐的。有的一年只有几百吨的产量。相比之下美国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的消费量比我们国家要大得多,尽管它们的总人口比我们少,婴幼儿的数量比我们少。而整个美国只有4个婴幼儿配方粉的企业,大家可以对比一下,出问题的几率。”

企业必须自建自控奶源

影响婴幼儿奶粉质量的关键因素中,奶源的质量和安全具有决定性意义。据了解,2012年全国奶牛存栏达到1440万头,比2008年增加了207万头,成为世界第三大奶业国。100头以上奶牛规模养殖比重,达到35%。

专家认为,虽然有关政府部门在奶源控制上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我国整体奶源质量依然不容乐观。因此在这次出台的新规中,对于婴幼儿奶粉的奶源进行了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规定: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具有自建、自控的奶源。对以生鲜乳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具有自建奶源基地,确保生鲜乳质量合格;对以原料乳粉为原料的,要求企业对原料乳粉的质量可控,并严格执行原料乳粉乳清粉批批检验等措施,确保原料质量的安全。

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对于原料奶的规定基本都集中在检测标准的层面,而这次的新规在要求原料奶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还对原料奶的来源做了严格规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一司处长马福祥说:“原来也有自建奶源的,但是没有明确要求企业自建奶源,在原料乳粉这方面,原来只是要求企业要购进合格的原料,没有对上游企业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

“谁生产、销售谁负责”

在加强奶源和生产过程控制的同时,新规定中对检测等环节也都作出了比以往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规定。此外,对奶粉出现问题之后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新的尝试,新规定提出了建立先行赔付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同时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极大方便了消费者维权索赔的维权需要,同时还使那些诚信的奶制品企业能够脱颖而出。就避免了劣币驱逐良币的怪现象,也扭转了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怪现象。我个人觉得应当说是一个成本低、效果好的市场化监管和制衡手段。”

同时在新规中,还强调要加强对国产和进口婴幼儿奶粉的监督检查,将监督重点集中在抗生素、重金属、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此外新规中还要求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尤其强调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依法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快审快判相关刑事案件。婴幼儿食品中生长发育所需营养成分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依据刑法进行惩处。

或许仅仅凭借这样一个新的文件,不能解决我国婴幼儿奶粉发展的所有问题,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个新的规定中看到,政府部门确实在不断探索如何加强监管。这项新的规定中,参照药品管理办法对婴幼儿奶粉企业进行严格管理、进口婴幼儿奶粉中文标签必须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等规定都是既有针对性,又有创新性,是值得欢迎和肯定的。但是如果在实际工作中细化和落实这些规定,如何让这些规定真正发挥效力,还需要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共同努力,继续探索。

综上所述的通知内容及一些要求,说明保险越来越能够渗入到人们的生活到当中。给奶粉买保险,对于保险公司的启发是,要不断的挖掘客户需求,创新产品,这样才能不断地扩大保险行业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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