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主持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将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据悉,国家数据局将在一周内公开征求意见《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并即将出台相关价格政策文件。
此前,10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提出了17项具体措施,首次在中央层面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进行系统部署。
刘烈宏表示,新政策的出台将带来四个方面的效果,包括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激发全社会用数活力、扩大社会有效投资、促进数据产业发展等。在大幅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的方面,国家数据局正与相关部门深入谋划数据开发利用工作,将陆续供给一批高质量公共数据,并通过改革措施畅通公共数据获取渠道。
下一步,国家数据局将采取多项具体举措,推动《意见》的落地实施。针对提出的“加强对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明确数据管理机构”的要求,刘烈宏介绍称,各地数据管理机构已陆续到位,111个地方组建了数据集团,以进一步理顺数据管理、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国家数据局将加快构建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体系。
在市场需求大、数据资源多的行业和地区,国家数据局将加强数据资源的汇聚治理,推动供需对接、部省协同和区域协作,拓展应用场景,打造有影响力的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开发利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