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讯:近日,《苏州市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设置规划(2016年~2020年)》(下称“规划”)正式出台。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划,到2020年,苏州城区和城关镇将“以步行10-15分钟就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为要求,城市每个行政街道或5万-10万人口将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需规划社区卫生服务
据统计,至2015年末,苏州市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9.19万,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246.11万,城乡居民医保133.33万,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市区共有医保定点单位1070家,其中医院87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88家、门诊部(诊所)141家、卫生所91家、护理院23家、零售药店440家。平均每家定点医疗机构服务6019名参保人员,平均每家定点零售药店服务8618名参保人员。遍及城区、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定点单位网络体系已初步形成,基本适应参保人员的医保服务需求。
根据该规划,市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将以城市格局变化、行政区划设置、城乡分布特点、参保人群密度的差异及卫生服务体系规划为参数,按需规划,合理布局。到2020年,城区和城关镇“以步行10-15分钟就能得到社区卫生服务”为机构设置要求,城市每个行政街道或5万-10万人口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镇每5万-10万人口左右设立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覆盖不到的地方,可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建制镇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每个行政村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定点药店设置主要根据区域面积及道路距离、区域人口数量、区域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性质和定点机构级别,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并在规划总量内按年均衡增加。
坚决查处违规医药机构
规划明确,城区东环路、南环路、西环路、北环路以内为相对控制区,原则上不再新增二级以上定点综合医院,以现有医疗资源调整为主,依据实际情况,适量支持专科二级及以上医院定点。环路以外为相对稳定区,根据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适度增加。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公立医院床位数保持在适宜水平。
规划期内将保留现有门诊部、医务室、卫生室(所)、诊所等,原则上不突破现有总量,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可适当增加。
零售药店总体规划为655家。其中姑苏区规划150家(重点在新城区增加);工业园区规划120家;吴中区规划170家;相城区规划130家;高新区规划85家。
市区医保定点机构在合理布局基础上,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鼓励医药机构在质量、价格、费用等方面展开竞争,按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标准,社保经办机构组织或探索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现场检查,对准入必备条件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服务质量好、价格合理、管理规范的医药机构,通过谈判签订服务协议。原有定点协议管理单位因违规或在年度检查中考核不合格终止协议后,可在该区域其他未定点的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中择优填补。
将严格贯彻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对违规定点医药机构将严格执法,坚决查处,采取限期整改、级别降低、暂停协议、终止协议、扣回违规费用或处以罚款等予以处罚。对严重违规单位将实行“一票否决”,坚决终止协议,同时对定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建立医保诚信记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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