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现场检查工作,提高检查成效,深圳保监局结合实际,在现场检查工作中注重“四个结合”:
一是在检查力量上,注重内部监管队伍和外部专业人员相结合。打破处室界限,统筹全局业务骨干,同时积极尝试引入会计师事务所专业人士,提升检查组的专业能力和素质。二是在检查方法上,注重公司内部检查与外访调查相结合。
一方面,仔细核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凭证;
另一方面,就内部检查发现的疑点,通过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核实,充实证据链。
三是在检查目的上,注重发现表面问题与解决深层次问题相结合。在发现表面问题后,进一步探究问题发生的根源,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四是在检查成效上,注重现场检查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现场检查为制度建设做好基础性实证调研,制度建设又作为现场检查的有序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