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只试 点了“双挂钩”的车险费率浮动机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费率市场化,但业内仍将其视为费率市场化的前期探索。
消息人士透露,深圳保监局已向保监会提出申请,建议在全国车险改革的统一框架下,继续给予深圳“差异化政策”。例如在深圳放宽保险公司自主开发产品和自主定价的资格条件,允许新公司、中小公司参与,对深圳专用产品审批给予特别政策,允许在深圳推出具有突破性的产品。
改革“三位一体”
为避免重蹈第一次改革以恶性价格战失败告终的覆辙,深圳试点前花费三年时间进行准备,实行“浮动费率+信息平台支持+严厉监管保障”三位一体的改革。
费率浮动系数是深圳车险改革的核心。
2010年11月,深圳保险行业制定新的车险费率浮动方案,导入费率浮动因子,即费率与理赔次数和交通违法挂购,设定不同的系数,相乘得出综合折扣系数,费率浮动最低可达五折。并在全国首次使用“交通违法记录系数”,将费率水平与7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挂钩,幅度为10%至50%。
依据浮动方案,个人车辆连续3年及以上没发生赔款,费率下浮至基本费率50%;上年发生10次以上赔款,上浮300%;车辆上年发生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醉酒驾车交通违法,每项每次上浮30%。
新的、统一的浮动费率标准使保费与风险挂钩更加紧密和公平,同时遏制了保险公司各自为政,滥用费率系数恶性竞争。
集中管控的信息平台是费率浮动基础,也可积累深圳专用产品定价所需经验数据。2010年4月起,深圳仅用1个月就完成交强险信息平台的建设和上线,5个月后商业车险信息平台开发完成并上线,解决了历史数据校验与导入、与交管部门数据交换对接等技术难题,创下全国最快完成车险信息平台施工和运行的“深圳速度”。
虽然交强险信息平台上线只花了一个月,深圳保监局却为此准备了3年。2008年深圳保监局就设想“重启”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并得到深圳市政府支持。
据接近此次改革核心人士透露,2009年9月,深圳市政府向保监会发函恳请支持在深圳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2010年3月,时任保监会主席的吴定富即亲赴深圳,与时任深圳市市长王荣签署合作备忘录。
4月,刚收官保险会计改革的保监会财计部监管处处长赵宇龙,调任深圳保监局任局长助理,主持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6月,保监会下发通知正式授权深圳保监局开展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半年后,车险费率改革深圳试点正式启动。
费率降、盈利升
为防止改革进程中,保险公司再次出现恶性竞争的现象,深圳保监局祭出了严厉监管利剑。深圳局设计了产品创新保护机制、条款费率第三方评议机制、准备金外部审计制度以及专用产品的市场退出机制等多项原创监管制度。
监管力度也空前加大。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深圳保监局对人保、平安、太保三大家同时现场检查,开出165万元罚单,暂停老三家除车行代理、银行代理之外的车险中介业务三个月。
制度及监管合力之下,改革试点使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实现了双赢,投保人得实惠,保险公司效益也达历史最好水平。
据深圳保监局统计,费率改革仅在2011年一年就为深圳车险客户节约保费约4亿元。其中3-8月,深圳车险件均保费4802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约八成客户享受到浮动前更大优惠,其中三成低风险客户(上年度零理赔)享受5.7折的最低保单优惠。
虽然费率下降,但报案理赔数和理赔费用也下降,综合赔付率保持稳定。同期,深圳车险报案件数同比下降4.9%,2000元以下小额案件下降8.6%。截至8月底,深圳车险业务承保利润5.06亿元,承保利润率同比提高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7%。
深圳费率浮动试点后,全国的费率市场化改革已箭在弦上。车险费率改革已走过十年漫长坎坷路,如何以史为鉴?
2011年3月,保监会成立完善商业车险制度调研工作组, 9月底发布了关于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显示,可自行拟订条款和费率的保险公司需满足这些条件:经营商业车险业务3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连续两年综合成本率低于100%,且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上年度承保辆数达30万辆以上,以及其他条件。
此限定被认为门槛过高,特别是“连续三年综合成本率小于100%”。符合自主制定费率的公司仅限于平安、太保等大公司,连人保财险都不在此列。
一位大型财险公司高管认为,第一次改革出发点没错,但因过于超前而夭折。在基础数据体系不完备、偿付能力监管缺失、法律环境不健全的形势下,仅改革车险定价体系无现实意义。
此一时,彼一时。2010年,财险首次实现全行业承保盈利,进入上升周期。
相对于2003年的环境,多位行业分析师认为,随着偿付能力监管的硬性约束、市场主体日益理性,加上信息平台的完善增强公司的辨识力,现在价格战不易重蹈。
深圳被选为试点虽是偶然,但改革却是历史必然。目前,车险业务占全国财险业务总量超过七成,车险改革对财险业而言“牵一发而动全身”。
赵宇龙称,“深圳经验表明,车险改革不是片面放开定价权,也不是监管部门与市场主体对费率标准的简单博弈,改革必须避免就产品论产品,就定价论定价的片面观点。”
深圳试点只是基于现行行业指导性条款费率的“改良”,并触及根本性、体制性问题,赵宇龙表示,深圳进一步改革时机已成熟:首先,深圳“双挂钩”的费率浮动为根本体制改革做好铺垫;其次深圳产险市场规模适中,风险总体可控,成功经验可为其他地区借鉴。
赵宇龙画出“两步走”改革路线图:第一步,按“费率与风险挂钩,充分体现费率差异”原则,对费率系数进行统一、简化和优化;第二步,支持各保险公司自主开发商业车险深圳专用产品,建立市场导向的商业车险费率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