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主险产品名称: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55周岁 交费方式:一次交清,5年、10年、20年交 保险期间:期满型:15、20、30年;岁满型:至60、70周岁我们提供的保障:
1. 保险期限:自本合同生效对应日至60周岁保险合同满期日的二十四时终止。
2. 保险责任:被告保险人生存到保险期间届满,按基本保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二者之和的1.5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我,合同终止。
3.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 若在保单生效一年内,不幸发生了身故或身体全残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
(2) 若在保单生效一年以后,不幸发生了身故或身体全残,
4. 投保豁免:
投保人因意外伤害身体全残或者身故,且投保年龄在己过18周岁未满61周岁,可免交自投人人身故或者身体全残被确定以后的续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
5.重疾保险金:
(1).如果在一年内确诊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保险保险的10%;
(2).本保险实际所交的保险费。
(3).如果在一年以后确诊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保险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
6.防癌关爱金:
(1).如果在一年内确诊合同所指的癌症疾病,按本保险实际交纳保费的1.1倍;
(2).如果在一年以后确诊合同所指的癌症疾病,按保险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
举例说明:
1. 平平安安健健康康至60周岁:
(基本保额+累计红利保险金额)*1.5倍+终了红利。
2. 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 如保单生效一年内,不幸发生了身故或身体全残为本保险实际交纳的保险费的1.1倍。即:7350*1.1=8085元。
(2)若在保单生效一年以后,不幸发生了身故或身体全残,
3.重疾保险金:
(1).如果在一年内确诊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保险的保额的10%;
(2).本保险实际所交的保险费,合同终止
(3).如果在一年以后确诊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按保险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即:100000元。合同终止
4. 防癌关爱金:
(1).如果在一年内确诊合同所指的癌症疾。按本保险实际交纳保费的1.1倍;合同终止
(2).如果在一年以后确诊合同所指的癌症疾病,按保险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额。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