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企业在进境鳗鱼苗时需要严格遵守一系列检疫程序,以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并保障水生动物健康安全。
首先,进口企业应该关注是否符合检疫准入要求。进口鳗鱼苗的输出国家和地区,以及品种必须在海关总署公布的《允许进境水生动物的种类及输出国家或地区名单》内。企业可在海关总署官网查询最新的检疫准入名单。
其次,申请使用指定隔离检疫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进境动物指定隔离检疫场使用申请表》、隔离场整体平面图及主要设施环境照片或视频资料、鳗鱼苗运输安排计划和运输路线等。如果隔离场使用人与所有人不同,还需提供隔离场使用协议。
接着,申请《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是必要的。通过“互联网+海关”—“动植物检疫”栏目办理审批手续,填写真实信息如品名、用途、企业等。获得海关总署或授权直属海关签发的《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鳗鱼苗。
在入境时,企业需持相关单证向进境口岸海关申报。包括《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检验检疫证书、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经口岸查验单证审核通过后,鳗鱼苗将接受现场查验,包括核对货证、包装标签检查、临床检查等。
随后,合格的鳗鱼苗将运抵指定隔离场进行隔离检疫。海关将对隔离场内的鳗鱼苗实施取样送检和隔离监管。若隔离检疫不合格,海关将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企业销毁处理;若合格,将获得《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进口企业在进境鳗鱼苗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上检疫程序和要求,确保合规操作,保障水生动物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