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笔”签名提交
新版本表格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亲自以电子方式签名并提交DS-160申请表,不得由他人代替。在新表格的起始页面中,就有声明提醒申请人注意:“根据美国法律,若非符合例外资格,您必须亲自以电子方式签名并提交自己的申请。这意味着即便有他人为你准备/填写申请表,你(申请人)也必须再进行检查,亲自点击‘签名提交’按钮。”为强调这一点,DOS还对上述警示进行补充说明如下:“如果别人代替您点击该按钮,你的申请可能不被接受。”同样的警示贯穿整个DS-160申请表和相应的确认页。
内容变化
新版DS-160申请表增加了6个与不可入境因素相关的问题。
填写注意事项
打开表格页面的时间可能受网速影响,请耐心等待。要确保准备好护照、过去的美签信息和其它此次来美相关文件,这会在你填写DS-160申请表时用到这些文件上的相关信息。注意检查申请,以免在下列重要的必填项中出现常见错误:1、申请的签证类型。2、目前的家庭住址。3、过去的旅美经历。4、过去五年在其它国家的旅行经历。5、为您准备/填写DS-160申请表的人(姓名)和组织名称。 以上就是2013年新版美国签证DS-160申请要求详情,希望对此有了一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