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受理个人申办护照。申办护照不需要预约,市民先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份(县(市)区二份),回家按规定拍护照照片、填表,再递交。当然,你也可以先拍好照片,然后就能领表、填写、交费、递交一次完成,最后再去取照。
申办护照的具体操作流程大致如下:
1.办照前要用同审批表同样大小的复印纸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复印一份,连同原件(照片)一起带上。
2.到引导服务台领取办照号票,在大厅等候显示屏叫号。如果被叫到时未在场,就需要重新领号。
3.待显示屏叫到自己的号码时,就到指定的受理窗口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一份(县(市)区二份),近期两寸照片两张,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交验原件。其中未满14周岁的儿童单独申请出国的,还需提交其父母或监护人同意出国的证明。
4.在约定的取照日,凭办照回执到办证大厅取照。
申办人“八项注意”
1.申领人必须亲自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
2.公民按需申领护照办理地点在户口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部门,海曙、江东、江北三区的市民直接到市公安局办证大厅办理(中兴路658号,宁波市公安局大门口南首)。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每周受理办照的工作日是周一至周五,中午11时15分至下午1时30分休息。
4.户口簿要复印两页,一页是签发页,说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另一页是本人情况页。
5.护照照片与普通的二寸照不同,俗称“大头小二寸”。尺寸是48毫米×33毫米,但头像稍大,为正面免冠白底光面彩照,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儿童不系红领巾。而且,一次性快照、经翻拍的照片或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不可以用,这些在拍照时需向照相店讲清楚。
6.填表时要用钢笔或水笔,墨水用蓝色的或黑色的,不能涂改,也不能用繁体字。
7.申领表免费领取,但不可复制,公安部门不受理复制的申领表。国家工作人员需在申请表上签署人事主管部门意见并盖单位公章,也可单独出具意见。
8.在去申办护照前,可就具体问题向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咨询。
填写《中国公民出境申请表》:
①填写前,首先要仔细阅读表格内的每项内容以及填表须知,如有不明白处要向入境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询问或通过有关咨询服务机构帮助填写;
②申请表格必须用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须全部填写,且每项内容必须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请编号(四张表编号是一致的),申请人必须牢记,以便日后 查询;
⑤标题后的括号内应填写本人申请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⑥“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写,必须与本人户口簿内的记载相一致;
⑦申请表内各栏填写的要求。
“姓名”一栏,申请人的姓名必须与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上的记载相一致,必须用标准 汉字的正楷书写,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写别名。 “外文译名”一栏,必须按照本人汉语姓名的普通话读音的汉语拼音字母拼写,书写时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将姓氏和名字两部分连在一起写;复 姓连写,但也必须和名字分为两部分书写;少数民族语姓名,须按照民族语的读音,用汉语拼音字母名翻译转写;如有的申请人姓名有其他拼写形式,可以申请加注在备注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