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护照.。
2. 申请时提交户口本, 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3.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若干.(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证件照片标准》 )。
4. 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
5. 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出国申请表,单位意见栏上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详细的说明已印在出国申请表上)。
6. 本人为单位法人代表的,须提交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近期纳税证明或企业近期交税单(需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7. 如有因私护照需上交;办理过因公出国护照的,须提交省外办出具的因公护照已收回的证明。
8. 审批机关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出国留学所需另外材料
1. 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含在校生和在读的"五大生")申请出国留学,须提交省教委出具的留学审核证明;中专、高中学历须提交档案单位出具的目前最高学历证明。
2. 公派留学人员(含国家公派和单位公派留学人员)须提交《公派留学人员申请护照登记表》。
3. 出国学习宗教课程(含前往宗教院校学习)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宗教局出具的同意证明。
参加团队出国旅游所需另外材料
1. 提交有出国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出具的盖有"自费旅游、不准报销"印章的个人全鹅旅游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经省旅游局盖章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
2. 本人若系中共党员须提交单位党委一级出具的出国期间保留党籍证明。
出国劳务、就业所需要另外材料
1. 由劳务公司办理的出国劳务人员,须提交有外派劳务经营权的经营公司出具的对外经济合作资格的证明(复印件),以及经营公司出具的劳务项目说明。
2. 由境外就业服务机构协助办理出国就业的,须提交有境外就业经营权的境外就业服务机构确认的申请人与境外雇主签订的就业合同。
出国探亲访友、个人旅游、商务培训、文化交流、定居等所需另外材料
属文化交流的,须提交省级以上文化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
办理护照补发(换发)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要求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证件照片标准》 )。
3. 提交字迹端正内容完整的护照补发(换发)申请表。
4. 护照遗失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护照在国外遗失的,须提交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旅行证)。
5. 护照遗失声明作废的登报证明(市级以上报纸)。
6. 换发护照须提交本人护照及护照复印件(包括护照内资料页)
说明:
1. 申请人护照遗失申请补办时需改变原出境事由或前往国的,须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 遗失的护照已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申请。
3. 护照遗失自报失之日起三个月后,方予补发。
4. 护照被涂改、损坏,在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终结三个月后,可申请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