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程序
序 号
项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因私护照核发或变更、加注
2
办理部门
湘潭市公安局
3
主办单位
湘潭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4
垂直层级
湖南省公安厅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局
5
横向层级
本部门单独审批
6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
7
申报对象
护照申请人
8
适用范围
护照申请人
9
许可条件
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为本市;申请人不属于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特定身份人员需得到主管单位批准
10
申报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表》一份,除公务员、金融、财税系统工作人员须经人事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加具意见外,其他人员无须加具单位或公安派出所意见;2、交验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需交验居民户口簿、贴有本人近照的户籍证明及监护人的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3、提交申请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直边正面两寸免冠白底彩色半身证件照两张;4、护照遗失补办的须登报申明后,提交报纸原件;5、护照损坏、到期换发的须提交原护照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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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环节及时限)
受理(6个工作日)→审批(3个工作日)→制证(6个工作日)→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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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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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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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形式
独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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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首次申请护照:200元/本;加注:2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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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普通15个工作日;加急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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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普通15个工作日;加急6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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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邮编、联系电话
湘潭市吉安路168号湘潭市公安局 411102; 0731-5529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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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2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 ;
14:30-17:00/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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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办理情况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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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0731-55297118 55297034 110
23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