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拿大邀请人(子女)需要准备的文件:
1)邀请人给父母的邀请信;
2)邀请人和父母的关系公证书,这个可由父母在国内用户口本去公证处办理,也可由在国外的子女在当地的律师行办理;
3)在加邀请人及其家属名单;
4)邀请人的定居纸(Landing Paper)或公民证的复印件或加拿大护照复印件;
5)邀请人最近一次加拿大税局(Revenue Canada)的税单(T4,T5)原件;
6)说明邀请人收入情况的工作/受雇证明(Employment Letter)原件;
7)反映邀请人过去六个月以来日常收支状况的银行证明(Bank Statement)原件;
8)邀请人过去六个月的工资单(Payroll Stubs)原件;
二、国内被邀请人(父母)方需要提供的文件:
1)签证受理费,费用是:一次入境签证:加币75元或人民币400元,多次入境签证:加币150元或人民币850元;
* 申请赴加探访签证的每一位申请人都需交纳受理费,该费用概不退还
* 如果申请人准备在访加期间赴美旅行,无须办理多次入境签证
2)有效中国护照;
3)四张护照尺寸照片;
4)每人2份用英文或法文填写完整的签证申请表;
5)每人一份用中文和英文或法文填写完整的家属表;
6)2张有被邀请人通讯地址的未用过的信封(中国邮局统一编码#7信封)。
* 以上所有向大使馆递交的材料除探亲申请表外,全部将被退回到申请人手中。
* 在没有准备好上面列出的所有材料之前不要递交申请。去使馆递交申请的,如果材料不完整,申请将不会被接收。通过邮寄来的申请将基于所递交的材料进行办理。不能提供所要求材料将导致邀请人的申请被拒绝。
三、付费方式
1)以人民币方式付费:
以人民币付费可用邮政汇款单或现金付费方式。大使馆只接受将确切钱数汇给“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邮政汇款。申请人的姓名(包括中文和汉语拼音)和出生年月日应明确标写在汇款单上。同时,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材料中附上他的邮政汇款收据单的清晰的复印件作为付款凭证。
2)以加币方式付费:
以加币付费可采用国际保付支票、国际银行汇票、国际邮政汇款单或现金付费方式。保付支票和银行汇票必须将确切的钱数汇给The Receiver General for Canada,必须有一年的有效期并能在一个具体的加拿大银行分支机构进行转换。加拿大使馆无法接受汇给“加拿大使馆”或“加拿大使馆签证处”的支票、银行汇票或国际邮政汇款单。使用现金付费必须交纳规定所要求的准确钱数,使馆无法用加币找零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