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接收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以及蒙古国的学习许可申请。
在中国拥有合法身份的外国公民也可以在北京递交学习许可申请、所使用的申请表格及要求与中国公民以及非中国籍申请人相同。
然而,如果申请人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我们建议申请人将学习许可申请递交到加拿大驻香港总领馆。
加拿大驻上海总领馆不接收学习许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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