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嵊州人保财险在对意外伤害保险赔案实施医疗跟踪调查中,发现两起“冒名顶替”假赔案,拒赔后减少损失近万元。
6月19日、20日,投保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当地某机械厂向嵊州人保财险报案,称该厂职工两名职工工作期间压伤脚指,要求立案理赔。6月21日,嵊州人保财险即派员赴医院开展跟踪调查,在与两位伤者交谈中得知:两人到厂工作只30多天和10多天,分别压伤左右脚指,第一天已花去医疗费2500元和1900元,其中一人为贵州人,都不肯提供身份证。3天后医调人员再次到医院,两人仍不肯提供身份证,就为两人拍照留存。查核该厂保单,投保时间是2009年7月,以后未发生人员变动的批改情况,伤者应不在投保名单以内。厂方在伤者出院后,向嵊州人保财险提供了嵊州籍职工吕某和韩某的身份证,身份证件上照片与两个伤者照片明显不符。种种事实证实两起案件属“冒名顶替”,嵊州人保财险予以拒赔。
今年以来,嵊州人保财险医疗跟踪人员对所有涉及人伤的保险赔案,及时到医院了解伤者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就医用药和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等情况,对挤干人伤赔案的“水分”、提高理赔质量发挥了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