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险合并到医疗险了吗?
目前有越来越多的省市将生育险合并到了医疗险之中,从原来的五险缩减为了四险。
对于这项新政策,很多人最关心的就是,合并意味着要取消生育险吗?事实上生育险并没有取消,只是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生育保险的各种福利和待遇,咱们依然可以享受到。
从单位角度来说,合并之后,会按照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和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之和,确定新的用人单位职工医保费率;对个人来说,两项保险合并之后,依然不用缴纳生育保险费,还是跟之前一样。
也就是说,只要参加了医疗保险,就同时参加了生育保险,在这合并的二险中,你个人只需要按比例缴纳医疗保险,就能享受两险的福利待遇。
但有一点需要注意:针对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生育医疗费用按职工医保规定标准支付,但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二、生育险补缴算不算连续?
据了解,使用生育险的前提有两个,一是必须缴纳时间必须达到12个月以上,二是生育期间并持续缴纳生育保险,也就是如果断交,生育时就不能享受对应的待遇了。
生育保险金是由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所以职工不存在补交的问题。只要职工在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其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一定时间以上的,职工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但如果因为个人原因出现社保断缴的情况,那么即使补交了,也不算连续缴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