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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明确生育险和医保合并 等国务院出台规定实施

2016-04-211次浏览
小新客服
问:生育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什么时候实行 <p></p>答:是2016年5月1日开始执行。<br />问:2012年11月出台的《生育保险办法》具体什么时候实施? <p></p>答:生育保险办法 目前是在征求意见阶段 还没有出台 没人知道具体什么时候实施<br />

4月21日讯:日前,人社部网站发布《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提出阶段性降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此外,还明确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生育险和医疗险都是关系民生的切身利益,生育险医疗险合并是大势所趋,更是社保效率化便民化的进步体现,充分表明了我国对社保的高度重视。只要你买了医疗保险,就自动参保生育保险,而且不用缴生育保险费用,生育保险的费用全部由医疗保险基金来承担。生育险医疗险合并的进步体现在,企业缴费费率或将再有降低空间,这样的政策能够起到降低企业纳保成本的作用,对于激励中小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发展极为有利。而对于参保人来说,在生育险方面享受待遇的面或有拓宽,使得部分人群更为受益,比如育龄妇女报销生育医疗费用更加便捷。

多年来,生育险医疗险“各自为政”,给老百姓带来这样那样的不便。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就有委员建议将生育险纳入医保,实现人员全覆盖,解决生育保险覆盖面窄,待遇不统一的问题。如此一来,可以降低成本,人员精简、开支减少,还可以给参保人带来便利,比如报销时会更加便捷。更重要的是,生育险医疗险合并有利于扩大生育保险的覆盖面,实现制度全覆盖。同时,不仅简化了程序,还可有效缓解医院、患者和参保人三方的矛盾。

目前,生育保险基金与医疗保险基金都由各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医疗保险局负责两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与审计,两个险种在经办机构设置、基金征收模式、基金支出管理上有很紧密的联系。生育险医疗险合并,不会在基金的管理与使用上引起较大变化,相反对于精简基金管理机构,监督基金正确使用还会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既然合并是利大于弊,与其“各自为政”不如“强强联合”,以实现效率的最大化。

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生育险医疗险合并更是显得十分必要。目前,有些省市规定了生育保险基金政府托底的政策,在生育保险费率下调、生育政策调整的情况下,可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保障生育保险基金的良性运行,值得推广。总而言之,生育险医疗险合并,不仅有利于提高生育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还能更好地强调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的社会责任,确保生育保险制度有效实施,可谓一举多得。

“十三五”规划提出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降低社会保险费,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的要求。生育险医疗险合并,可以说是贯彻落实顶层规划和会议精神的鲜明体现。“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这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回答“五险一金”相关问题时的表态。生育险医疗险合并后,“五险一金”变“四险一金”,在参保人员多拿一点现金的基础上实现了高效率的社保运作体系,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啻为一种进步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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