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生育保险基金对单位予以补偿的形式,在珠海,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
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是按照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一次性生育补贴:
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如果符合计划生育进行生育的,那么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包含: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如果是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即使配偶没有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3.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
凡是符合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生育女职工是可以享受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除了这些补贴之外,还有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计划生育手术费用也可以报销。
但依旧需要强调的是生育津贴是补偿到单位,但是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福利费用,所在单位是要照发的。